导语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枣阳法院对下列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希望知情人积极举报下列人员及其财产线索。
枣阳法院曝光台
01
张
东
方
02
张作亮
03
贺振
04
张
辉
05
龚守卫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老赖们”
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狂奔了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每日一谚
发布:枣阳市人民法院
(2019年第180期\/总681期)
编辑:梁军 | 制作:张珊珊
校对:张永娟 | 审核: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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