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LUMI”品牌主体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科技”),成立于2012年,前身禄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吕楠。2017年1月22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主营 Lumi 品牌的健康营养食品及化妆品的研发、委托生产及销售。
2019年半年报披露,公司实现营收6889万元,同比上涨14.86%;归母净利润713万元,同比上涨34.86%;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10%;主要原因:首先由于销售量加大,采购量也大幅度增长,采购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49万元;其次,新客户应收账款账期较长,造成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或涉夸大宣传、多级代理制度
LUMI综合发酵蔬果饮料配料表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历梁秋指出,酵素产品目前主要通过微商、电商销售。其中也是不乏有正规企业,销售质量较好的食品产品。但也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现象。这些销售行为乱象多、危害大,营销人员甚至没有也不愿意深入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的相关法规,对营养健康知识、产品科学原理、消费知识一知半解,他们只把心思用在“营销”上,这种缺乏诚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毁了企业、坑了消费者、伤了正规的保健食品产业。
“LUMI净酵素”代理制度表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行政判决书驳回上海雷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酵素”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认为,雷霆科技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消除了相关公众误认的可能性。
杨幂、朱丹曾代言 产品效果频遭质疑
著名营养师王兴国撰文指出,因为人体的胶原蛋白是在遗传基因(DNA)的指导下在细胞中合成,利用的是各种食物蛋白分解所提供的氨基酸,而不是这种蛋白或肽本身。吸收率和利用率是不相同的概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也撰文表示,商家口中的食物胶原蛋白无法被人体胃肠消化,非要吃“胶原蛋白水解物(肽)”的说法,多少是有商业忽悠嫌疑。
而且LUMI天猫旗舰店在“Lumi胶原蛋白口服液态饮”的产品参数中也明确显示该产品没有国食健字号。
LUMI天猫旗舰店截图
“LUMI”品牌下的另一款产品“纳豆复合软胶囊”就曾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纳豆复合软胶囊应属胶囊类产品,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表A.1中规定的红曲米可添加的食品品类并未包括该产品,因此该产品添加红曲米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作为涉案产品的销售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雷霆科技在2019年半年报中曾提到,2015年4月,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正式颁布,对食品行业(尤其与保健食品相关)的宣传管理也日益趋紧,导致业内公司在宣传推广上受到一定影响。举例来说,受国内现有法规的约束,国内的胶原蛋白产品不能明确说明其功效,在措辞方面较为隐晦,存在擦边球的风险进而影响市场推广及获客。此外,由于是否违反食品广告宣传的规定主要由主管机关自由裁量,所以食品公司在宣传时都存在潜在因食品广告受处罚的风险。同时也承诺,公司在发布广告时均会进行审查,实事求是,避免出现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避免 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