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工作、化妆品备案及备案后技术审查工作、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各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原始记录为认定依据,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并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本单位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考试成绩的50%。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题,分别约占卷面分数的40%和6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免于笔试的人员名额单列)。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本单位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本单位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04606(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70(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件:
1.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