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1、广州雅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美姿纯皙亮白防晒露,
2、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冰冰防晒霜SPF30PA+++,
3、广东美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怡思丁多维光护清透无感防晒喷雾SPF50+,
4、广州市尊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爱防晒霜SPF30 /PA+++(清透水感喷雾型),
5、深圳市宝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倍舒®御露防晒润肤露 SPF15,
6、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美迹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丝雨名蔻防晒乳霜,
7、广州韩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媚集珍酵清润BB霜,
8、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冰爽补水防晒SPF28PA++,
9、韵斐诗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
10、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日蜜语®绿茶冰爽保湿防晒露SPF30+PA+++美健丽防晒霜(欧露施洋甘菊鲜保湿遮瑕防晒霜)和欧露施®白皙水润防晒露(SPF30+ PA+++),
11、广州实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冰伊果冻嫩白滋养防晒乳SPF32PA++,
12、广州舒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舒雪®清爽修护防晒露(SPF30),
13、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
14、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
15、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
16、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美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匠人康妆染发膏自然棕色,
17、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妃染发膏(自然黑色),
18、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捷染发膏(葡萄紫色)和凯捷染发膏,
19、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染得快染发膏(栗棕色)和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
20、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时尚玩艺、发彩染发膏和发彩染发膏(蓝绿色)。
其中,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冰冰防晒霜SPF30PA+++,韵斐诗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吴江兴博隆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亮妍染发膏(22),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歌薇·美丽丝染发霜,广州市倩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彩染发膏·时尚玩艺、发彩染发膏和发彩染发膏(蓝绿色)等相关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代理)。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上海、江苏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山东、甘肃、广东、西藏、海南、河北、江苏、新疆、重庆、山西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