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美妆头条》原创作品,转载请授权
甚至近两年火爆的新型美妆集合店直接将大牌小样作为引流品,在门店进行销售,吸引顾客到店。而电商平台出售化妆品小样的商家更是数不胜数,但其中有多少真货,恐怕只有商家自己心里有数。
针对平台小样产品的乱象,近日,天猫平台新增《天猫样品商品发布规范》,对在天猫平台销售的小样商品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了小样的定义、分类、商品发布规范等内容,于3月8日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小样商品的销售管理进入了严管时代。
天猫平台发布的新规显示,新规试用范围包括:适用于全行业包服饰、鞋类箱包 、运动户外 、珠宝配饰 、化妆品(含美容工具) 、家装家具家纺 、图书音像 、乐器 、服务大类 、汽车及配件 、居家日用 、母婴 、食品 、保健品及医药 、3C数码 、家用电器 、话费通信等。
随着天猫平台发布新规,对小样商品进行进一步管理,化妆品小样的销售乱象也将得到控制。新规除了要求商家在产品信息中标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要素以外,还要求商家在标题中明确“试用”、“小样”、“试用装”等信息。
事实上,随着“小样经济”的爆发,对化妆品小样的监管早有苗头。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就在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这意味着,化妆品小样要和产品正装一样在生产、销售环节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过去消费者反映的化妆品小样无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的情况,也将一去不复返。
但是,对化妆品小样的严格监管,并不意味着小样商品不能再销售。化妆品小样之所以火爆,归根到底是消费者有需求。对于价格昂贵的大牌化妆品,试错成本太高,购买小样可以低成本试用产品;外出旅行、出差带正装太笨重,远不如小样方便、轻巧。
因此,在颁布小样商品的规章制度时,还应该考虑市场需求,不能一刀切。针对上文中提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就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加强小样的管理对规范市场有好处,但进口化妆品小样往往没有通关证明,因此,该条的颁布会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化妆品小样的销售。
但无论如何,对小样商品加强监管,都意味着市场越来越规范,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也能更加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