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公众理性选购化妆品,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谨慎选择网店。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应具备企业资质,并在其网店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网购化妆品时请注意查看网店资质,选择正规企业的网上旗舰店或信誉度较高的网店购买化妆品。
三、警惕虚假广告。不要盲目相信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尤其是不要轻信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治疗功效、宣称“药妆”、“医学护肤”或“干细胞”、“刷酸”、“睫毛生长”等功效的化妆品。
四、防范海淘风险。购买海淘化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前,请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购买。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五、理性对待直播。购买直播带货的化妆品时,不要因崇拜、信任主播而盲目购置,不要轻信主播营销时的宣传用语;应按需理性消费,不要被“多买优惠”“额立减”等宣传内容所诱惑,以免因保质期内使用不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小心价格陷阱。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折扣优惠促销品牌化妆品的虚假宣传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知名品牌化妆品,以免上当受骗,损害健康。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谨慎下单。
八、慎购儿童产品。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标签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语。婴幼儿(0-3岁)化妆品只能宣称清洁、护发、保湿、防晒、舒缓、爽身等6种功效;儿童(3-12岁)化妆品较婴幼儿化妆品增加了卸妆、美容修饰、芳香、修护等4种功效宣称。若化妆品的标签或网页广告功效宣称超出以上范围,请慎购。
九、注意不良反应。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眼睛充血、流泪、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并通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等医院进行报告,必要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十、谨记依法维权。保存好与客服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优惠措施、产品展示页面截图或直播带货录屏等信息,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发现网购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向网络平台反映,同时拨打12315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