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资金不到位不得征地!它真的来了!
导读:2019年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之所以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主要是因为当前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多,主要集中在征地程序不完善,法定补偿办法存在缺陷,标准偏低且规定过死,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保障不足等。因此,新《土地管理法》在这些方面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测算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并保证足额到位;第47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必须要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在进行拆迁或征用之前将相关费用下发给被征收的农民,严格遵守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先安置补偿,保证农民的正常生活,才能实施征地。”同时,修正案将征地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加强了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监督,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要求各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要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让被征收人参与到征收过程中来,减少征收的矛盾。
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要给予公平补偿,并且程序还要合法、公平、公正。即征收土地不是当地政府随便一纸文书,说征就征的,相反地政府在征地之前需要履行各种手续,最主要的是与被征收人的协调,要在保护和尊重被征收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禁止当地政府一声不响进行强拆或者节假日、半夜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子等行为。
小编提示: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就是“补偿资金不到位,不得征地”!换句话来说,对农民而言,如果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的,则政府必须在三个月内将安置补偿费分发到农民的手中,如果政府没有支付补偿款的,则不得实施下一步的拆除行为,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告当地政府不给钱直接强拆的行为违法。另一方面,也表明如果补偿金额没到位,被征收人不能与征收方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的,当地政府也不得随意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子,而是需要告知被征收人的复议或诉讼权利,如果被征收人不行使的,行政机关才可以申请法院作出强制决定,他自己是没有权利对合法建筑作出强拆决定的!
网友:顾斑镔:正是火铖尊者。网友:周某:将来若有必要,你可以告诉老祖,不过现在就不必说了。
网友:傅蜜租:东伯还是这第十二批最后一个出来的。
网友:胡林丹:是当初最原始的古圣界因为那场恐怖大战炸裂后,最原始古圣界的本源力量四散,有些化作了源界石。
网友:朱瞳简:就是这种感觉。
网友:王厮俄:和母祖教战争还没开始吧?”白衣东伯雪鹰问道。
网友:李阳:又仔细聆听,仍是没见什么动静,便有些放心了,他也不说话,看着那二小姐冷笑几声,便放心大胆的走了进去。
网友:孙幸骑:像许多的伪超凡……就是借助外力九死一生侥幸让身体超凡,可他们的斗气依旧是称号级的斗气,所以他们和真正的超凡相比,实力很弱,也就龙山榜五百名左右的实力层次。
网友:姚耻益:终究为的自身。
网友:曹菘蚁:海水不可斗量,兄台当真是深不可测,深不可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