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制品。本次抽查发现5批次发制品不合格:临颍县富盛瑞工艺饰品有限公司、许昌迈博发艺有限公司、河南奥源实业有限公司、许昌福盛瑞饰品有限公司、信阳市发飞扬发制品有限公司,以上每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人发发条,干摩擦色牢度项目实测值达不到标准规定。
休闲鞋。本次抽查发现3家企业的3批次休闲鞋产品不合格:偃师市信稳塑料颗粒制鞋厂生产的1批次休闲鞋,甲醛含量超标;洛阳奥得宝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休闲鞋,甲醛含量超出标准规定近3倍;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时代广场销售(标称生产企业:南通市乐步纺织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舒适防滑月子鞋,外底耐磨性能项目实测值不达标。
胶鞋。本次抽取了鹤壁、新乡、焦作、驻马店等4个地市(县)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胶鞋产品。依据《普通运动鞋》《轻便胶鞋》等有关技术要求,对胶鞋产品的外底拉伸强度、外底拉断伸长率、外底硬度、外底磨耗量、外底厚度、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外底拉伸强度、外底拉断伸长率、外底硬度、外底厚度(前掌着力部位厚度)、外底厚度(后跟着力部位厚度)等项目。不合格企业是:焦作市云台山鞋业有限公司、焦作市万路发鞋业有限公司、河南荣光鞋业有限公司。
洗涤剂。本次共抽取了郑州、开封、鹤壁等11个地市(县)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对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的表观密度、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游离碱质量分数、pH值、去污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总活性物质量分数、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项目。涉及企业有:民权县东方超市有限公司四分店(标称生产企业:广州靓蔻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全效洁净抑菌洗衣液,焦作市鑫汇铭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上海声益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炫白洗衣液,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市鹿泉千喜洗涤用品厂)销售的1批次洗衣液,漯河市德志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上海品惠日化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洗衣液,漯河市世纪润发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河南荟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洗衣液,驻马店市诚达商贸有限公司天中山路店(标称生产企业:新郑市龙湖镇翔宇洗涤用品厂)销售的1批次洗衣液,龙亭区松山生鲜超市(标称生产企业:河南润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洗衣液,沈丘蓝甜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洗衣液。
采暖散热器。依据《钢制采暖散热器》《铜管对流散热器 》《卫浴型散热器》等要求,抽取了郑州、鹤壁、濮阳、许昌等7个地市(县)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采暖散热器产品,对采暖散热器产品的水压试验、散热量、金属热强度和螺纹精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螺纹精度项目,涉及企业有:郑州建材凤凰城运安暖通商行(标称生产企业:新乡市塞纳春天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河南联拓建材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北京金暖王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华东瑞恩供暖设备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天津安尼威尔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南中耀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新乡市新飞散热器有限公司)。
电热毯。本次共抽取了郑州、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滑县等7个地市(县)2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7批次电热毯产品。依据《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等技术指标,对电热毯产品的标志和说明、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动负载试验)、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企业有:滑县正阳百货(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佳跃电热毯有限公司),滑县赵拐士明日用百货经营门市部(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佳跃电热毯有限公司),滑县四间房兄妹超市(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茂祥电器有限公司),长垣县华龙超市(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艾莱佳电器有限公司),王新会(长垣市孟岗镇)(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市旺春电器有限公司),许昌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石家庄新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六家企业销售(生产)的电热毯在抽检中均出现非正常工作项目中实测器具的温度过高保护功能失效,柔性部件的最大温升实测值和发热元件的最大温升实测值超出标准规定,实测器具在试验中样品出现烧焦、烧黑等现象。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