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
继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后,国药集团也被碰瓷了。
36家化妆品企业碰瓷被曝光
根据公司官网信息,国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唯一一家以生命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是中国和亚洲综合实力和规模领先的综合性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旗下有1600余家子公司和国药控股(01099.HK)、国药股份(600511.SH)等8家上市公司。
国药集团发布公告称,近年来,部分市场主体未经国药集团授权,擅自在生产、销售的产品、服务或对外宣传中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或“国药集团”字样,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名义进行宣传,误导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公众,损害了国药集团的品牌形象。
同时,公布了52家未经授权使用国药集团注册商标的企业名单。
▍截自国药集团官网(6月26日9时截图)
青眼调查发现,这其中有36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化妆品生产、经营、销售等,占比约为7成,且仍有企业在宣传中使用“国药集团”。例如,名单中的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伽美)和肇庆巧巧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巧巧化工)的1688企业店铺中,均宣称其合作的客户包含了国药集团,并展示了国药集团的LOGO。
不过,当6月26日青眼再次查看时,广州伽美已把宣传页中“国药集团”的LOGO撤下,而巧巧化工的宣传页仍然保留。
▍截自广州伽美1688企业店铺(6月22日17时截图)
▍截自巧巧化工1688企业店铺(6月26日9时截图)
▍截自淘宝、拼多多平台(6月26日9时截图)
青眼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带有“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字样的产品,多数生产企业显示的是广州伽美。
针对这一现象,青眼分别致电广州伽美和天目湖公司进行求证,广州伽美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与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天目湖公司)签订了授权合作,即将天目湖公司的LOGO与名称印在产品包装上,工厂负责产品的注册、备案和生产。双方均可通过各自的渠道进行销售。
对此,天目湖公司一位营销负责人也表示,“公司与广州伽美进行了合作,并授权了‘皙世花容’品牌在线上渠道进行运营;此外还有另一个品牌是在线下渠道进行运营。”他介绍,公司授权的化妆品约有40款,天目湖作为总经销商对这些产品进行销售。
被打假的反打假
有意思的是,天目湖公司也在国药集团的名单上,且宣称是国药集团旗下公司。不仅如此,天目湖也多次发布公告进行“打假”。国药集团与天目湖公司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天目湖公司也会被碰瓷?
据悉,天目湖公司官网发布了多则声明和公告,其中一则称,“部分公司和个人以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产品。凡单独以‘国药集团’四个字生产、宣称、销售的产品纯属欺诈行为。”此外,天目湖公司还表示,对个别不履行承诺的经销商,公司将采取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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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天目湖公司官网(6月26日9时截图)
在调查中,青眼也发现除了广州伽美生产的产品,还有其他企业使用了天目湖LOGO和名称,不过“国药集团”4个字比天目湖突出,说到底被“盯上”的还是国药集团。
至于天目湖与国药集团的关系,上述天目湖公司负责人称,“天目湖是国药集团的子公司,他们还持有我们41%的股份。”在天目湖官网的介绍中,也仍宣称“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截自国药集团官网(6月26日9时截图)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目湖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另据企查查信息,该公司有3个股东,其中,第二大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41%。
根据股权穿透图显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药集团旗下100%持股孙公司。这也就意味着,国药集团间接持有天目湖41%的股份。
▍截自企查查(6月26日9时截图)
对此,青眼多次拨打国药集团电话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也就是说,国药集团虽然间接持有天目湖的股份,但是后者并不是其控股公司。
▍截自《公司法》
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便国药集团持有天目湖公司的股份,也并非意味着后者就可随意使用国药集团的商标和字样,或是以国药集团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
蹭名企名校,出厂价0.5元卖70元
尽管广州伽美与天目湖之间存在授权,但根据国药集团此次发布的公告,国药集团与这些产品毫不相干。
对此,有业内直言,“上述天目湖公司授权的产品,消费者并不知道其与国药集团的具体关联,仅冲着产品包装上‘国药集团’4个字就购买,还以为买到产品是知名药企所研发或生产,但其实也是出自于普通化妆品代工厂而已。”
类似的现象还有不少,市面上大量打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大学名号的化妆品,实际也是出自代工厂之手。由于未经授权,不少企业已经遭到处罚。(详见《这些“擦边球”宣传,罚!》)
而在国药集团公布的名单中,青眼也发现了一些老面孔,如广州雨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雨晓)。去年11月,该公司就因为未取得中山大学的同意和授权,却生产了多款标注有“中山大学”字样的产品,最后被广州市监局罚没约9万元。
以广州雨晓此前生产的带有“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技术支持”字样的“北芙美白滋养身体乳”为例,根据广州九口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九口山公司)的行政处罚书显示,该产品卖给广州九口山公司的出厂价仅为0.5元/瓶(加工费用),但销售价为70元/瓶。值得一提的是,因销售该款产品,广州九口山公司也被广州市监局处罚了约10.6万元(详见《“大学”化妆品横行,再罚!》)。
知名高校和药企一直存在着被“蹭名号”的情况,究其原因是这些高校与企业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消费者对大学和药企有着天然好感滤镜,这些企业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走了捷径。短期也许能快速获利,但翻车也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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