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从事化妆品生产加工生产的企业都应当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化妆品售卖的需要取得化妆品经营许可证。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要求的企业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
办证需要有的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企业组织形式;
2.申报的化妆品品种应属于化妆品生产许可的范围(如: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汽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其它单元等等)并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
3.厂房最好已通过一次消防验收,并具备后续环评申报条件,以备能满足当地监管需求。
4.按细则要求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化妆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处理和化妆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同时车间内地面墙面天面平整、易清洁,有足够的照明和灭菌设施,有合理的给排水和排通风设施;配置了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6.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含质量安全员和检验员);
7.以生产许可的化妆品品种建立一套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规定从采购、原辅料进出库、生产、检验、成品进出库、销售召回环节的管控要求,建立可追溯的记录资料;
许可证办理流程:
1.厂房布局设计→2.厂房装修与设备安装调试→3.软件准备→4.申请材料准备→5.提交生产许可申请→6.审厂→7.获得生产许可证→8.产品试制→9.产品送检→10.产品备案申报
申报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生产设备配置图。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