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东一方提出索赔203000元。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S服装市场赔偿靳东经济损失四万五千元、合理维权成本一千元,合计四万六千元。
一开始,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举报,后者对Y服装批发市场的摊位进行了查处,查获大量假冒香奈儿注册商标的商品。
查处结束后,事件并未结束。几个月后,香奈儿公司又在该服装市场发现假冒产品。在郑州市黄河公证处的监督下,香奈儿公司前往Y服装市场,分别找了5家摊位,各花费130元、170元、120元、170元、120元,购买了标注香奈儿的包各一个。
取证结束后,香奈儿公司遂向郑州市工商局举报。工商局核实后,对摊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没收63个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包,并处罚款。
香奈儿据此提出索赔50万元的请求。
法院判决Y市场赔偿香奈儿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
也有因为在宣传时侵犯广告法而被行政部门处罚的案例。
2018年,位于郑州市南四环的批发市场B,与一家传播公司合作。后者在B市场官方微信中,制作使用了这样的宣传字眼——“中部最大的生活用品集散地……是中部地区唯一全业态、品类最齐全的一站式国际化商贸城市综合体”。
B市场发布上述广告支付了500元的广告费。
2018年10月,这一行为遭到了郑州市管城工商局的查处。工商局以500元的广告费为事实依据,认为B市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的规定,构成广告违法行为。
最终,工商局做出了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犯同样禁令的不止一家。2015年,位于郑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服装市场H,也因为违反广告法遭遇工商局处罚。
问题出在了户外广告上。H市场委托金水区一家平面设计图室,制作安装了两块广告牌,其中一块内容有“亚洲最大童装集散地,惊艳郑州”,第二块内容有“亚洲最大纯童装业态,火车站核心商圈”。
工商局认为,这两块广告牌都含有“亚洲最大”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中的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条款。
截止被查处时,H市场已向该设计图室支付全部广告制作费用7000元。
郑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终,二七工商局决定责令市场方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公开更正,并处罚款13990元。
张建斌提到,品牌是一个立体的、长远的战略规划布局,“不是开车上路走到一半没油了,才想起来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