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列入了家长们的购物清单。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今日发布“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暑期消费提示。提示中称,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要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更多的倡导孩子追求自然美和健康美,避免孩子过分依赖于化妆品。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愈加强烈,化妆品市场逐渐显现出不断增长和低龄化的趋势,并衍生出了儿童化妆品品类。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不利于儿童的安全健康。
两协会提示,选购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购买儿童化妆品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标签标注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家长应主动监护孩子使用儿童化妆品情况,出现不适要立即停止使用。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两协会指出,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
另外,两协会提示,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当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或“宝宝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只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