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妇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一般多指官员的母、妻而言俗称为“诰命夫人”。历代封建王朝妇女的封号皆从夫官爵高低而定,唐以后形成制度。后宫内命妇的编制为一后、四妃、九嫔,此为高等级,婕妤、美人、才人算中级,宝林、御女、采女算低级。皇后和皇帝一样是不讲品级的,而其他后宫佳丽都和前朝的大臣一样有严格的品级
从明代封赠封号的制度看,命妇封号的获得,是与品官的考核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同时要求被封赠妇女具备良家出身、明媒正娶等资格。封号获得以后也还存在着被剥夺的可能。命妇制度作为政治体制的一部分,既是维系皇帝与官僚群体相互关系的有效要素,又具有帮助官员齐家的用意。
命妇,在明代社会中显然可以构成一个特殊阶层。命妇们都是有政治身份的女性。这个特殊女性阶层与其他阶层妇女的生活既有共性,更有不同。结合明代的政治制度、社会性别、社会等级、家庭伦理和宗法制度等多重系统,对明代命妇做综合考察,透过她们复杂、多样的生活面貌,就可以看出其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特殊性。
到了明代,命妇明确就是指获得朝廷封赠官员的女性尊长或妻子。命妇随丈夫或儿子的官品不同分为九个等级,这在《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记载得很清晰:“外命妇之号九: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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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晋黄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