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官·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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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Les interpretes
1
乔 菲
四月,法文专业全国会考刚刚结束,我们都在等成绩。
阳光很好,是明媚的春天。
从图书馆巨大明亮的窗子望向外面,看得见远处碧蓝的湖水,在春风中涨高的水面,张开翅膀的大鸟,诱惑人偷懒。
我坐在图书馆里,背书背得有些疲劳,随手翻翻词典,这是个老习惯了。看到的一个单词是,fatalité,阴性名词,宿命,命运,厄运。
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是小丹,住我上铺的姐妹。我跟着她走出阅览室,小丹对我说,你怎么还坐在这里?报告会马上就开始了,快收拾东西跟我走啊。
我一愣,这才想起来,今天下午系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报告会,是从巴黎三大口译员培训基地留学回来的学长的报告,我一定是被午后的太阳晒迷糊了,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我赶快收拾了书本,跟小丹往法语系的报告厅跑。
作报告的程家阳,在我们这个全国第一的外语学院也是鼎鼎大名。他身为外交部高官的父母亲都是本校毕业的高级翻译,父亲法文,母亲英文,程家阳从小就生活在三种语言的环境里。在关于程家阳的传奇里,常常被提及的除了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还有他的聪明、勤奋、谦虚和刻苦,可惜此人在我们入学的时候就已经远赴巴黎三大留学了,老师们在课堂上说起他,女生们便托腮冥想,男孩子们就不服气地说,老师,那些是老掌故了,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
我跟小丹到的时候,报告厅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了。让我气愤的是,本来光是我们法语系的同学位置都不够用,居然还来了很多外系的学生,住我们对面寝室的英语系的女生居然全体驾到,我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她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群花痴!
这时,远处有人喊我跟小丹的名字,人缝之中,我看见室友波波在报告厅的另一侧喊我们过去。好兄弟,她在群众的不齿和白眼中给我们占了座。可是此处人比丸子馅攒得还紧,我们怎么过得去?
报告尚未开始,我顾不得许多,拉着小丹跳上一排桌子,在高处强行通过。其他人发出“啊”“嘘”“嗤”“哼”等各种声音表示鄙夷。我是学语言的人,我知道校园里的语言种类丰富多样,全都仰仗我们伟大祖国的幅员辽阔,来自祖国各地的外语精英,在学习别国语言的同时也带来了家乡的语言精华。
此路艰难,又颇漫长,行至途中,噪音消失,安静,很安静,然后掌声雷动,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作报告的明星,让大家翘首期待的程家阳到了。可是,在这个阶梯形的报告厅里,我跟小丹两个,在足够引起注意的高度上,低头,毛腰,几乎是在爬行。
我们快走几步,最后几乎是扑在屏气敛声的波波身上。我赶快坐下来,捋捋头发,整理衣服,气沉丹田,稳定心绪,然后充满信仰地睁开眼睛,看明星。
原来这就是程家阳。
我在心里也勾勒过他的形象,谦谦的君子,智慧的学者,老成的文人,或是俊俏的帅哥。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站在讲台前的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高,瘦,身上穿着很随意的质地柔软的白衣黑裤,却很有玉树临风的味道,一张脸孔很白。我离得远,看不太清他的五官,却只见一双眼,黑得发亮,微微露出笑意,他有黑色的过耳鬈发。这样的他,多多少少有一些阴柔的气质。
我像这个报告厅里大部分的女生一样,眼不愿眨了,心飘得远了。
然后听见他说:“我说中文,还是法文?”
声音低沉而清冷,像是深潭中的水。
我听见有人喃喃地说:“随你的便,小哥哥。”声音低迷,意识不良。
是我,是第一次见到程家阳的乔菲。
那次报告会,在外系军团的要求下,程家阳到底用汉语作了报告。他介绍了在巴黎三大的留学经历,超强度的课程、考试,课外的礼仪培训、外交技巧,还有在布鲁塞尔和斯特拉斯堡几次大型会议的同声传译的实习。接下来的环节,是同学自由提问,刚开始提出的还是一些规规矩矩的关于巴黎三大课程设置、留学途径、翻译技巧等问题,可是不久,在一些花痴的引导下,就变了路子。她们居心叵测地从巴黎的生活入手,又问起风土人情等旅游节目上都嚼烂了的话题。最后终于在起哄的时候,不知谁的问题在声浪里跳出来:“那学长你有没有抓住机会,找一个法国女郎当情人?!”我觉得真是生气,却又好奇得要死,心里想,程家阳,你可千万不要不回答。
程家阳笑了笑,话筒交到另一只手上,手指修长。
他终于用法语说:“如果我说没有,是不是太对不起花都?”
大家哄的一声笑了起来,外系的学生听不懂,于是,身边学西班牙语的丫头问道:“他说什么,他说什么?”
我看着这好事者,没好气地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之后我想一想,程家阳,是出身高贵、气质优雅、白雪青葱一样的男子,真是让人向往。
我这样想起他的时候,正坐在一面大镜子前化妆。
脸孔涂得雪白,眉毛画得修长,在小小的脸孔上,几乎飞入鬓角,嘴唇上抹着鲜艳的红色,因而显得头发黑得几乎发青,头发高高束起,露出颈子——外国人喜欢这样的东方女子。
换上金色的裙子,紧紧包裹着年轻的身体。对着镜子,笑一笑,又笑一笑,样子妩媚。
推开门,便见灯红酒绿,浮光掠影。
这里是城中最红火的夜总会“倾城”,我是这里众多妖艳女郎中的一个,名叫飞飞。
名叫“卡萨布兰卡”的包房,有客人点陪酒的姑娘。我款款摇摆地推门进去,四五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中间有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见我,颇满意,招招手让我过去。我觉得这一天运气蛮好,我喜欢年轻的客人,斯文不龌龊,把自己当情圣,没有太过下流的手段。
我喜欢唱歌,喝得半醉的时候尤其投入。学王菲,唱《流年》,学莫文蔚,唱《盛夏的果实》,都有声有色,情到浓时,微蹙眉头。有客人说,这个女孩,心里有事啊,望他一眼,不说话,有钱的男人在这一夜,眼里便有了你。我是不出台过夜的,却总赚得小费满满。
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会用九种语言说“我爱你”,曾经有越南的客人看着我,说像家里的小妹,我用越南话叫“阿哥”,满屋子的人都被我逗得笑起来。
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有天陪着外省的地产商喝酒,没弄清对方的来历,扮斯文,结果差点被赶出包房。我赶快弥补,说:“叔叔,叔叔,我讲个笑话,好不好?大象问骆驼:‘你的咪咪为什么长在脸上?’骆驼说:‘我不跟鸡鸡长在脸上的人说话。’大象对笑得前仰后合的蛇说:‘鸡鸡长在脸上,总比脸长在鸡鸡上好。’”
男人笑起来,我松一口气。
我每周有一晚的时间来“倾城”坐台,赚到的钱足够自己平时的开销,还可以往家里寄回一些。
我想我不是唯一一个过这种日子的女大学生,实际上像我这种人并不算少。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还算富足,又懂得一定的自我保护技巧,因而没有吃过太大的亏——我的意思是,“太大”的亏。
我养活自己,我热爱生活。
程家阳
我从法国回来,父亲和母亲却出访摩洛哥,哥哥的手机像往常一样不开,这巨大的屋子,来来回回,一家人总聚不齐。
我回到学校办手续,作报告,因为我已经拿到法国的文凭,六月份之前将硕士论文交给国内的导师就可以毕业。校园别来无恙,学弟学妹对我热情高涨。我想起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也曾如此迷恋某人。
她知不知道?
傅明芳老师的英文精读课,在3号教学楼的402房间。我到的时候,学生不多,于是我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上。陆续有学生进来,好像有人认识我,女孩子看看我,又跟同伴交头接耳,我向她们笑一笑,她们兴高采烈的,“程家阳学长好。”样子不像英语系的学生,倒像是日韩语系的人。
我说“嗨”。
在上课铃响之前,明芳,傅明芳走进教室。
她现在梳着过耳的直发,穿着淡蓝色的针织衫和同色的长裤——非常适合她的颜色和款式,更显得她身材苗条。她用英文问她的学生说:“你们看完《老人与海》了?喜欢吗?”然后,她终于看见了我。
在她下课之后,我们在学院附近的咖啡厅小坐。
“我听学生说起你的报告会,家阳。你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书念得好吗?辛苦吗?”
“不辛苦。我都应付得来。明芳,我的论文和毕业翻译实践,法国老师都给了A。”
“我知道。我并不惊讶。你从小在哪里都是最优秀的学生。”
“我的E-mail你从来不回。”
“你给我发到哪个信箱里?啊,对了,Hotmail系统调整,我忘了用户名,就再不用那个了。”
“你只给了我那个信箱。”
明芳笑一笑,白皙的脸孔在阳光下几乎透明。
“我也给你寄了信。”
“我不是回了吗?”
“是啊,我写十封,你回一封,还长不过明信片。”
“算了,家阳,你好像又成了小孩子,我也怕你功课太重啊。现在不是好了,你回来了,我们能经常见面。对了,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听我爸爸说,你爸爸已经给你安排到外交部的高翻局了?”
“否则我能去哪里?除了做翻译,别的事情又都不会。”
我在巴黎两年,因为课业繁重,实习太忙,中间不曾回国。我给明芳发了无数电子邮件,都犹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两年中,我给她写了十封厚厚的信,她在去年圣诞,回复我一封,叮嘱我认真念书,注意身体,长不过二百余字。
此人并非不知道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吝啬。
不过,好在,我回来这里,而明芳,她也在这里,我此刻面对她,忘了之前的委屈,心里有柔软的情绪,看见她放在桌上的手,轻轻按在上面。
“明芳。”
“啊?”
“就是想喊你。”
她微微笑,真是漂亮,“家阳,今天去我家吃晚饭吧。”
“好啊。”
我父亲与明芳的父亲是当年出国留学时的同窗,乘同一班飞机,坐同一班轮船,租同一家人的房子,后来回了国,我父亲留在外交部,明芳的父亲在教育部任职。青年时代的友谊,维系了一生,又一直到我、哥哥与明芳这一辈。
知道我来,明芳的妈妈特意让保姆做了我从小喜欢吃的西芹和红烧鲫鱼。她的爸爸在外地调研,可是我想,至少明芳的妈妈不像我妈那样忙碌,这里比起我家,让人倍感温馨。
饭菜香甜,我吃了很多。
明芳的妈妈知道家里现在只有我自己和老保姆,就让我干脆天天来这里吃饭。我说好啊,看看明芳,她此时从饭厅出去接电话,不知道是谁,聊得颇久,我听见她在阳台上隐隐的温柔笑声。
八点多钟的时候,我告辞。
明芳送我下楼,叮嘱我小心开车,我将要启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敲我的车窗,“对了,我忘了告诉你,家阳,我快要结婚了。”
四月,春天的夜晚,应该是暖风习习,我也没有喝酒啊,为什么觉得冷,觉得握紧了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大声地问她:“你怎么了?你为什么要结婚?怎么回事?你才多大?”
“什么怎么回事?”她依然微笑,“你忘了,我比你大四岁,已经二十九了,我不够老吗?”
我迅速地发动车子,我看见明芳闪了一下。
我开得飞快,脑袋里一片空白。
都不知道怎么回的家。呆呆坐在黑暗的书房里。
明芳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要结婚了。她费尽心机地轻描淡写。我但愿自己刚才做得不是十分明显,但愿下次再面对她的时候,能够泰然处之,否则就辜负了明芳的良苦用心。
可是,我只觉得心脏钝钝地疼痛,总得有一个办法止痛。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酒橱的深处摸出一小包特制的香烟,棕色的烟纸,修长如艳女的手指,我点上一支,深吸一口,口腔,内脏,还有大脑便浸淫在这芳香的烟雾里,疼痛仿佛消失了。
仿佛回到从前,不可回的从前,明芳抚弄我的头发,温润的唇印在我的额角。
2
这一夜,觉睡得乱七八糟,早上起来,头疼得很。保姆张阿姨把牛奶和早餐端进我的房间,出去的时候说:“昨天晚上旭东给你打了一个电话,让你给他回。”
旭东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介绍起像我们这样一群人,都不得不说起各自父亲的背景。旭东的父亲原来是经贸委的干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辞职下了海,人脉深厚,消息灵通,再加上经济嗅觉敏锐,想不赚钱都难。现在,他的父亲是一家跨国信托公司的董事长。可是,父亲的聪明才干却没有一点遗传到旭东的身上,他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上了高中,他就被他爸爸送到加拿大念书,可是,没有几年就又回来了,文凭也没有。当然,这对他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东西。他这个人,有一点好是毋庸置疑的,就是爱国。他觉得这个城市是世界上最舒服、最方便、最宜人的地方,我同意。旭东也说,外国的姑娘搂起来也硬邦邦极没弹性的。
我打通他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子,声音混沌,“找旭东?哦,等一下啊。”
“喂,哪位啊?”旭东的声音也不清醒,我想我一定打扰了这位仁兄与美眉的好眠。
“我是家阳,旭东你忙不忙,出来见个面吧。”
老朋友的声音一下子兴奋起来,我们约好了在国际俱乐部见面。我状态不佳,自己没有开车,出门叫了出租车去那里。
到的时候,旭东已经在等我了。很久不见,他的毛病都没有改掉,上来就要把我往怀里抱,嘴里说:“弟弟,想死哥了。”我用胳膊把他隔开半尺,“这里都是外国友人,你注意影响好不好?”
他当耳边风,仔细盯着我的脸,“还是巴黎的水土好,你看你,出落得这么细致。”
“你再胡说,我就走人。”
“怎么脾气这么大呢,时差没调好吧?哥开玩笑呢,别跟我这个粗人一般见识好不,翻译官阁下?”
正经话没寒暄几句,手却突然被旭东抓住。
我跟他认识多年,此君的性取向绝对没有问题,就是这毛手毛脚的毛病让人讨厌。我极力甩开,却被他攥得更紧,翻过来,掉过去,看我的手指,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抬头对我说话,面孔居然是严肃的,“你没问题吧你?”
“说什么呢?”我把手收回来,“什么问题啊?”
“别装啊,小子,我玩这个的时候,你还啃数理化呢。”
我知道他是吃喝玩乐消遣人生的行家,可没想到这么厉害,心虚地喝茶,脸转向窗外。
旭东说话的声音突然变得老成起来,“我知道你们这些念书的,生活得一点意思都没有。但有的是方式找乐,女人最好,又香又软,只要方式正确,讲究卫生,什么问题都没有。可那种东西是不能碰的,伤身体啊。”
“就是劲头大一点的香烟嘛,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那可不一样,能上瘾啊。赶明儿哥带你玩别的去。”
我听得烦了,将给他带的男士香水扔给他,拿起包抬腿要走,被他抓住胳膊。他又赔起笑脸,“去哪里啊?我送你吧,话说重点儿,不也是为你好吗?你们这些高干子弟啊,脾气忒大。”
我当然知道旭东是为我好,我当然知道,跟洋人学的这种玩意儿的危害,可是,生活里这么多的不如意,谁能告诉我有什么别的方式可以用来镇痛?
我跟主任订了约会,旭东坚持开着他那辆炫目的金灰色小跑车送我到学校。
校门口有工程,挖沟掀土,不知道又要修什么东西,两座土堆之间只留了窄窄的小道,走得了人,就过不了车。旭东乖乖跟着进门的一列同学排队,缓慢地开动汽车。
不过,他走到哪里也不会改掉登徒子的毛病,手肘碰碰我,“你快看前面的女孩。”
前面的女孩。黑色长发,密密厚厚,牛仔裤,一双绝对能让旭东之流叫好的长腿。
“你想不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
他真是无聊。
他开始按喇叭。女孩快走几步。
他又按。
他的无聊已经到了让人“生可忍,熟不可忍”的地步。
他继续。
我说,算了,老大,我还要在这里再待上两个多月。
女孩终于转过身,旭东很高兴,“哇噢,好极。”
小小的一张脸孔,麦色皮肤,一双大眼,黑白分明,笑着,样子还不错。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菲。然后她做了一件让我在之后很长时间想起来都想笑的事情:她向车子里的我们伸出中指,晃一晃,又晃一晃。
旭东在法语系门口停好车子,就开始央求我,一定要将这个女孩给他找出来,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什么背景,为此多大的人情都愿意搭给我。我忍不住抢白道:“那你刚才怎么还把人给跟丢了?”
“不是有土堆吗?百多万的车子,我不得绕着走嘛。好兄弟,哥哥求你了。”
我下了车,嘴上应承,心里想,这么大的外语学院,这么多的女生,要我找这么一个,谈何容易。
可是我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了她。
我到的时候,系主任王教授并不在办公室。现在是周末,像从前一样,两三个低年级的同学正在扫除。有擦玻璃的,有扫地的,聊天干活,没留意到我。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桌子下面一个女孩直起身,一手拿着抹布,另一只手拿起话筒——居然是刚才那一个。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思考着,要敲诈旭东什么东西。
接电话的女孩面对我,看见我,眨眨眼。对着电话,说的是法文,“王教授现在不在,在开会,您愿意留下口信吗?
“好,我记录,中法贸易促进协会,雷诺先生,请教授敲定星期一与会翻译的人选。
“您的电话?
“1308579××××,或座机 8869××××,记好了。
“不,不,我是他的学生,您过奖了。
“我姓乔,乔菲。您的口信,我一定带到。再见。”
女孩放下电话,对我说:“师兄,你也找主任?”
“是啊,他不在?”
“在隔壁开会,你等他一会儿。”
“好啊。”我坐在沙发上,她又蹲下去,继续擦桌子,我说,“你法语挺棒的。”
“刚才说的话也不难。”
“语音语调很标准。”我说的是真的,我们这一行,词汇、语法、交际,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进行提高,可是,语音语调却是天生的东西,是一个人天生模仿力的反映。所以,在培养高级翻译的时候,这往往是更被重视的素质。
“谢谢。”
她站起来,脸上有汗水,用胳膊擦了擦,对其他的女孩说:“你们做完没?咱们走吧,我饿了。”
她们将扫除的工具收拾好,乔菲将刚才记录的纸条交给我,“师兄,你等会儿见到主任,把这个跟他讲一下呗。”
我接过来,“没问题。”
女孩子们走了,我坐了一会儿,主任开完了会,拿着茶杯从外面进来,看见我,很亲热地招呼。我把刚才乔菲记录的纸条交给他,他看了看,“家阳,我找你,就是这事儿。”
星期一,中法贸易促进会组织的纺织品企业见面会需要翻译,难度不大,是交替传译,但因为有一定专业性,仍需要做些准备,主任给了我一些材料,又对我说:“我跟组织单位说好了,你去的时候,可以带几个我们系的学生,让他们在旁边见识见识。”我看了看主任给我的名单,上面有乔菲的名字。
我们离开主任办公室之后,小丹与波波的眼神几欲置我于死地。
“为什么程家阳只跟你说话?”
“纯粹是运气好。”
“跟你说话也就算了,你为什么要提议那么早走?害得我们都没有机会跟他搭讪。我酝酿了好久!”波波一副要抓狂的样子。
“干完活了,就应该走啊。”我理直气壮,“再说,程家阳要是再跟我说话,我的心脏就要跳出来了。”
3
我为什么学外语呢?高考之后,报志愿的时候,我希望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收入颇丰又不用学习数学的工作,所以选择了这个专业。如果不继续攻读学位的话,就业大概是几种方向:外资企业、老师,或者是专业翻译。时下流行一个词:白骨精。意思是:白领、骨干、精英。我觉得自己应该在外资企业当白领,应酬生意,谈笑风生,钩心斗角,我这一颗坚强的心脏太适合过城市里虚张声势的生活。老师呢,是要求德才兼备的职业;而翻译,我从心眼里不喜欢,无非是传声筒罢了,语言是工具,人也是工具。
是程家阳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天的会议,他可真是神气,一个人充当中法双方发言者的翻译,反应迅速、思维敏锐、用词准确,还有那几可乱真的巴黎口音。而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对会谈现场的调度和掌握,张弛有度的节奏,针锋相对的讨论,无伤大雅的笑话,程家阳都游刃有余。我这才知道,原来翻译其实也是会场的司仪。
他那天的样子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黑色的西装领带,白净瘦削的脸孔,波澜不惊的表情,安静优雅的举止。虽然不久之后,我就认识了这华丽表象下真正的他,可是,他的这个样子让人无法忘记。
同样是这一天,我想程家阳师兄也记住了我。
大型会谈结束,双方有部分企业代表想要借此机会单独聊聊,组织者却并没有作足够的准备,不得已之下,我和一起来的两个同学临危受命。
配额、订单、增值税、厂房、保险、信用证。
中法两国的友谊源远流长,经贸领域合作不断加强。
我厂技术力量强大,人才资源雄厚。
……
我庆幸自己一直以来都还算用功,中规中矩的内容都能翻译出来,可那位中方纺织企业负责人的一句话到底还是把我的冷汗逼了出来。在介绍自己的企业规模宏大、职工生活保障设施齐全时,秃顶大脑袋的这位老总说:“我们的生活社区里什么都有,公寓、食堂、健身中心、戏院、舞厅……总之除了火葬场,什么都有。”
我听到“火葬场”这个词,脑袋就嗡了一下,余光看见程家阳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电光石火间想到,他可能正在看着我,就什么单词都不记得了。
我严肃地对老外说:“人们除了不死在这里,就什么都可以做。”看到他受惊的样子,我又补充道,“就是说,设施很全,什么都有。”
现在我确定,程家阳确实在看着我,我看见他笑得发抖的肩膀。
每个人都有许多个“第一次”,这是我第一次做翻译,出了一身的汗。我觉得这个工作绝对可以在三九天驱寒。
法国人还算大方,现场付酬。我工作不到半个小时,得到了三百元钱,看看程家阳手里的信封,厚厚的一沓,他向我们扬一扬,“请你们吃饭。”
我们一行四个人,坐着程家阳的德国小轿车去了城里很有名的一家海鲜酒楼。轮到我点菜,要了一道向往已久、无缘品尝的极品三文鱼刺身,每例三百八十八元。我心里也有些古怪的想法,如果这位公子哥要请客,就让他破费好了。
待到所有人都点了菜,我又举手对服务员补充了一下,“麻烦你,我还想要一份土豆烩茄子,就是那种,土豆和茄子,搅得稀烂,放上香葱末。”
“我是东北人。”我对忍俊不禁的程家阳说。
“对啊,对啊。”一位同班的男同学说,“她吃生葱的。”
服务员却是倔脾气,对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这是专业海鲜食府。”
“麻烦你,”程家阳对那位服务员说,“茄子、土豆嘛,店里哪能没有?跟师傅说一下。”
女孩脸一红,美滋滋地就去了。
我觉得真是夸张,花痴做得这样明显,真的很不专业啊。像我,即使想要看程家阳,只会在说话或夹菜的时候,偷偷瞄一眼。
这个人啊,一上午的工作下来,居然不饿,吃得少,喝不多,静静地听我们聊天,若有所思的样子,他是要做神仙吗?难怪会这么瘦。
大概觉察了我在打量他,程家阳忽然转过头来,看向我,“我觉得你反应挺快的。”
“是吗?谢谢。”
“以后会考虑做翻译吗?”
“原来不打算,今天看了你的表现,会考虑考虑。”我指一指他放在桌上那个装着刚刚做翻译的酬劳的信封,“师兄,收入好吗?”
这是所有人都好奇的问题。
大家看着程家阳打开信封,将里面的人民币拿出来,像法国人那样一张一张放在桌子上数过,“两个小时,四千元。”
“欧拉拉,”我对其他的同学说,“大家努力吧。”
他们用力地点头。
在金钱的诱惑与男色的鼓动下,我自那时起立志做一个职业翻译,这是有名有利、光鲜靓丽的行业。
当然,理想是理想,现实也不可忽略。
现实是,大学二年级的我,还面临着生存的压力,要交纳数目巨大的费用以维持我所接受的精英教育。而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现在这样。
又是周末,我在“倾城”坐台。运气不是太好,今天没人找我。我恹恹地打个呵欠,被大班茱莉娅姐姐看到,指着我说:“飞飞你有男人了?”
“你在胡说些什么?”
“你眼圈青黑,还总是睡不醒的样子,我看就是房事过度,你现在丑得要命。”
是啊,我要学习啊,我得背单词啊,可这是说不出口的理由。我晃着脑袋说:“我昨天晚上打游戏打得太晚。”又吼道,“我还是处女呢!”
“今天晚上坐台,还敢熬夜打游戏,你一点专业精神都没有。”茱莉娅姐姐眼珠一转,上下打量我,“处女?”扒扒我的眉毛,又看看腿,以职业经验认定我不是撒谎,他嘻嘻笑了,“二十岁的老处女,珍稀动物。”然后身姿摇曳地走开了。
我看着他金光闪闪的背影,心里就纳闷,一个男人,怎么会有这么媚的姿态,这么放荡的言行以及这么恶毒的一张嘴。
午夜时分,我被召去包房,喝酒、唱歌、讲笑话,不着痕迹地尽力躲闪客人的巨灵神掌。这一夜,我出奇地疲惫。终于借口上洗手间得以小憩片刻,在镜子里看见自己还真是难看,面色无光,眼圈青黑,被烈酒泡肿了的嘴唇。
“笑。”我对自己说,“笑。”
渐渐有些笑容在脸上,然后这笑容越漾越大,我渐渐笑出声来。这是个老办法了,沮丧的时候逼着自己笑,一张笑脸总好过一张哭丧的脸。
不能跟小费过不去。
从洗手间出来,扶着墙往回走,在走廊的一侧,看见似曾相识的身影。一个男人,烂醉的样子,坐在地上吸烟,那种纤细的奇怪的香烟,黑色的头发挡住他一半的白皙瘦削的脸庞。
在这种地方,这副样子,这,不应该是,程家阳。
我觉得精神有些恍惚,麻木地向自己的包房走,我是不是喝醉了?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又快步地走回去,一种不能抗拒的力量推动着我要去看个究竟,这个烂醉如泥、吸食大麻的男人,是不是我心中的那朵阳春白雪。
可是,他已不在那里了。
第二章 Les interpretes
在准备毕业论文的同时,我开始了在外交部高翻局的实习。作为新人,每周有至少两天的时间参加培训。内容我已十分熟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内的专业词条的汉法对译、外文速记练习、同声传译模拟……虽然我的基础不错,又有在巴黎三大的留学经历,不过,这是一个需要从业者永远不停地加强学习、进行自我提高的行业,竞争与淘汰是残酷的。
哥哥仍是不回家,父亲母亲仍然忙得好像超过美国总统。
我一个人安静地过日子。有一天按捺不住给明芳打电话,告诉接电话的保姆说找她,听见她的脚步声近了,突然丧失勇气,放下电话。
那天,旭东带我去了一家城里最好的夜总会,名叫“倾城”。有灯红,有酒绿,有年轻美貌的女郎柔软地腻在人的怀里,这是迷乱的温柔乡。可在人群中,一个人的灵魂却更是孤单,我躲出去,吸我自己的烟,被旭东发现,急急地推我回去。更大声地唱歌,喝更烈的酒,不知在哪种麻醉的作用下,我突然觉得有点喜欢这里。
这样的双重生活,悄然无声地继续。
六月份,绿意正浓,校园里盛开芙蓉。
旭东终于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天一起吃午饭的时候问我:“我上次让你帮我找的那个姑娘,怎么样了啊?”
他说的是乔菲。
我说:“没找到。”我将一块五分熟多汁的牛排放进嘴里,看着盯着我的旭东,又重复道,“没找到,找人真不容易。”
而实际上,一天前,作为优秀学生代表的我刚刚把全国法语会考一等奖第三名的奖状和证书发到她的手里。
菲的表现与众不同,她笑着从我的手里接过奖状,然后居然在众人面前说:“感谢学院,感谢我的父母,感谢导演和我们的Team,我能获得奥斯卡奖非常高兴。我爱你们。”然后,做出一副手按胸膛、克制情感又难掩激动的样子。绝对是奥斯卡影后的风范。
我觉得这个女生真是个活宝,我确定她是有备而来的,她知道自己会获得这个成绩。同学们笑成一团,老师们也宽容地理解这个优秀的学生离经叛道的幽默。我想起她之前搞笑的种种,真是好奇,这个孩子是出自什么样的家庭。
旭东在我眼前摆摆手,“想什么呢?”
“没有。”
他看看我,“我有点事想要拜托你。”
“说呀,你跟我怎么还客气上了。”
“我有一份标书要译成法文,信不过别人,你帮我看看吧。”
他从包里拿出一沓文件,我接过来,是旭东自己的公司在非洲马里承建桥梁工程的标书,“我老爸盯着看我的表现呢,这个工程我志在必得。”
我说:“总得一个星期吧。”
“行。太好了。我还怕你忙不答应呢。”他说着,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我面前,“你给哥用点心啊。”
“少来。”我把卡推回去,“怎么跟我还这样?”
“得了。”旭东把卡收回去,“你不缺钱,我也不跟你弄这个了,标投中了,哥哥好好谢你。”
标书这种东西,内容不是很多,却因为特殊的商业性质而对措辞要求极高。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搭在旭东的标书上,翻完的时候,我也结束了我的学生生涯,以双硕士学历进入外交部的高翻局,正式开始工作。
毕业那一天,典礼结束后,我希望能见到明芳。去英语系的教学楼找她,在走廊尽头的一间教室里看见她在监考。
两个月不见,也许因为要准备婚礼诸多繁杂的事宜,明芳瘦了,可穿着一条月白色裙子的她仍然是让人心折的美丽,让我想起年少的时候,我在她家的院子里大口地吃水果刨冰,看着她坐在秋千上读书。她有时向我笑笑说:“家阳,你把草莓吃到鼻子上了。”
我叹口气,离开那里。
这种缠绵辗转的情绪让人心烦,我要忘记她。
刚开始工作,就有重任在身。法国政界要人来访,政协副主席接待,我被派去做翻译。来访的大人物已是八旬老人,思维虽仍然清晰,口齿却已含糊了,再加上有着浓重的地中海口音,刚开始说的几句话我只能勉强应付,逐渐进入角色后,终于圆满完成任务。
会见结束后,副主席看着我,“小程?”
“是。”我微笑应酬。
“老程好吗?”
“还好,最近带队去北美招商。”
“你子继父业了?”
“是。在高翻局工作。”
“翻得不错,好好干。”
肩膀被拍一拍,意思是任重道远。
没想到与另外一人狭路相逢。政协外事局的一位处长,负责全程陪同外宾,跟我打招呼,连名带姓地叫我:“程家阳。”
我点点头,打量此人:三十上下年纪,中等身材,国字面孔。
“我是周南。”
没印象。
“傅明芳是我的未婚妻。”
无论如何,我们与傅家是世交。我该叫声“姐夫”吗?似乎应该这样。
我握他的手,用力地握,以示亲热,我说:“姐夫啊,明芳早该介绍我们认识。”
手里的积蓄足够交下学期的学费,暑假就快到了,我希望能找到一份工来打。我打算离开“倾城”。
我不确定那天在“倾城”看到的是不是程家阳,之后在颁布会考成绩的会上见到他一次,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地将奖状和证书发到我的手中。很难将他这样的人与夜总会走廊里的瘾君子联系到一起,不过谁说得准呢,谁又看得见别人面孔下隐藏的灵魂。这种想法让我暗暗心惊,我在“倾城”的时间不短了,不能碰到熟人,尤其不能碰到他。
我在吧台边杵着头思量。一个男人坐到我身边,放下酒杯的右手轻轻敲敲我的手背,“妹妹,聊一聊?”
做一天和尚,也得撞好一天的钟。况且此人的方式颇斯文,又有漂亮的手,我转过头,刚想要张嘴招呼,就愣在那里。
是程家阳。
此时他已经带了酒气,眼神迷乱,头发挡在脸上,昏黄的灯光下,面孔不见血色。事后多年,我回想当时情景,认命地承认,于程家阳,我已受到蛊惑,所以即使面对这样的他,颓废的,放纵的,苍白的,绝望的,在我的眼里,却也是俊美的,性感的,震撼我的心。
“这个妹妹,我似是见过的。”他说,看着我的脸,仔细端详。我倒不怕,醉成这副样子,早忘了自己的另一个世界。
“在梦里吗,宝哥哥?”
他笑起来,“要什么酒?”
“贵的。”
“没有问题。”他招招手,酒保拿来黑方威士忌,程家阳替我倒上半杯,手却按在我的嘴巴上,脸孔贴近了,气息拂在我的脸上,“不过,得先香香嘴巴。”然后,他飞薄的嘴唇就压在了我的唇上。
这是什么世界?白昼中高贵典雅的王子,黑夜里化做末世的魔王亲吻妓女?
可是我管那么多做什么?这个人古怪是真的,这双唇冰凉也是真的。我伸出舌头,逡巡这熟悉又陌生的轮廓,温暖这寒冷的线条,品尝他的味道,他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带来香醇的酒气。我们相濡以沫,又稍稍分开,我专心致志地亲吻吸吮他的嘴角,我好奇那里怎么说得出那么动听的法文。
他搂着我,不拿酒杯的一只手环在我的腰上,他回应我印在他唇角的亲吻,低声地说:“哇欧。”
我们鼻尖贴着鼻尖,他闻起来像是俄罗斯的酒心巧克力。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微微笑,是谁占了谁的便宜?
“你……你,出台吗?”
“看,情况。”
“跟我走好吗?”
我们说话的时候,仍不能结束这缠绵一吻。我糊里糊涂地想着,有这个理想的搭档,我要创造“倾城”的接吻纪录。可当他要我跟他出台的时候,这仿佛是更大的诱惑。
我呼吸困难,“求我。”
“求你……”他蹙起眉头,将我更搂近他的身体。
我简直是心花怒放。看着他迅速地买单,将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裸露的肩上。我们相拥着,迅速离开“倾城”。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并没有各位看官想得那样香艳。醉得其实一塌糊涂、又让我刚才的绝技“倾情一吻全家死”吻到缺氧的程家阳根本不能将车子从坐落于郊外的“倾城”开回城里,我们从公路拐到海滩上,程家阳推门下车就开始呕吐,样子狼狈不堪。
没有天赋的人是不能逆着性子喝酒的,我看着他闭着眼睛,蹲着吐,吐得爽利了,连胆汁都出来了。他躺倒在车子旁边的海滩上,陷入昏迷的状态。
这世界的某一个角落,一定有一个不知自己幸运的女人,把这个人伤成这副样子。
而在世界的这一个角落,一个女人被一个跟她接吻之后呕吐的男人彻底伤了自尊心。
我决定,从现在起,厌恶。
我听见程家阳的呻吟声,听不清楚,不知道是中文还是法文,仔细辨音,原来是“水”。
我说:“哪儿有?”
他闭着眼睛,“车里。”
我在他的车里找到矿泉水,拍他的脸,掰开他的嘴,将水灌进去。程家阳被呛得咳嗽,勉强坐起来,漱口,喝水。
然后看看我,眼神有些清醒。
“认识不?”我问。
他点头。
“我是谁?”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是希望他认出乔菲来还是不。
“夜总会的妹妹。”
得了,白吐了。
“心里难受?”
他点点头,看着我。他真好看。
我坐下来,屁股底下垫着他的外套。我们面向大海。夜幕下,海天相接,星子成双。
“是因为感情的事?”
“我见到她的未婚夫。”
老实人。
真奢侈,居然因为感情的问题摧残自己。
“你这样对自己,她也不知道。”
“我不用她知道。她知道也等于不知道。”
逻辑题。
“不如找她谈谈。”
“又不是演电视剧。”
烂醉如此,还能抢白别人,果真是职业名嘴。
对啊,又不是演电视剧,可他的头居然低下来,靠在我的肩上。
我不会开车,似乎要在这海滩上等他到醒来。我冷了,在他的怀里找烟。找到的,我却抽不得,香喷喷的大麻。原来那天我看得不错。这天之骄子过着什么日子?
他的手机响了,我接起来。对方说:“家阳?”是年轻的男声。
“噢,”我警惕性很高,“你说他叫什么?”
“……我找家阳。”
“是不是个瘦白高个子?”
“你是谁?”
“小姐。你又是谁。”
“叫你身边的先生,我是他的哥哥。”
太好了,应该是救星。我把电话贴近程家阳,拍他的脸,他发出混沌的嘟囔声。
“就是这个状态。”我说。
“算了。”对方笑了,“我不打扰你们了。”
“等一下,你来接他吧。我们现在在26号公路口,南侧。”我准确地说出方位,“他喝醉了,不能开车回去。”
“好……”当然这是个棘手的情况,当然程家阳的这个样子让自己的家人吃惊,“我就到。”
“大约多久?”
“半个小时。”
我收了线,看着程家阳熟睡中的脸,说:“阿姨再陪你二十分钟。”
在程家阳的哥哥到来之前十分钟,我离开他,徒步向城里进发。黎明之前,公路上车子很少,偶尔有长途汽车经过,我看着车牌子,看有没有从家乡来的车。
这一夜,我学得一个教训:男色害人。我为了跟他“香香嘴巴”,小费泡汤了,仅仅能从那瓶黑方威士忌上得到若干提成,简直不足挂齿。而且,穿着短裙、脚蹬纤细高跟鞋的我要从这里一步步地走回城里。
这样想着,一辆白色的吉普车停在我旁边,一张脸伸出来,戴着金丝眼镜,蛮斯文的样子,城市雅痞的扮相,“小姐,26号路口还有多远?”
这话问得没来由,到了会有路标啊。况且我认得这声音,这是程家阳的哥哥,这么看还蛮像的。说时迟,那时快,这样想了一秒钟时间也不到,我将头转到另一侧,脚步不停,继续向前走,手臂挥向来时的方向,大声对他说:“继续,继续。”
他停车跟我说话,无非也是想看看,这凌晨出现在公路上的怪异女子是不是刚才的那个罢了。不过,长得这样英俊齐整的两兄弟,不知道父母是何等出色的人物。
我走到公车站,天已大亮,辗转回到学校,样子虽然狼狈,万幸没被熟人看到。
现在是星期日的上午,大家各忙各活儿,都不在寝室,我洗洗干净,想要先睡个觉,真是疲惫。钻到被窝里,还觉得后怕,我没让程家阳认出来吧。我打定主意,要离开“倾城”,再不过这种日子。然后我睡着了,睡得却不安稳,耳边好像还有海浪声。
叫醒我的是自己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家里邻居的号码。我的心咯噔一下。
我醒过来,躺在自己家里。昨晚是混乱的一夜,我记得自己去“倾城”,我记得喝了许多酒,除了烈酒,我还曾流连于某人又香又软的唇,然后是惨痛的经历,我记得自己呕吐。
“醒了?”
是程家明,我许久不见的哥哥。对了,我记得他把我拖回家。
“家阳,你累了。你从不这样喝酒。”
我坐起来,问他:“现在是什么时候?”
“星期日的晚上,你睡了一天。”
“难得你来看我。”
“好说。”他给我拿来一杯水,我看着他,两年不见了,他的样子没有丝毫改变,因此乏善可陈。
“过得好吗?”家明问我。
“我硕士毕业,开始工作了,在外交部高翻局。”
“他们到底还是把你拉到那个圈子里了。”
“你是医生,我是公务员,咱们没有什么分别。谁也没有潇洒到哪里去。”
“我做的是我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够了,我不想宿醉之后,与肝胆外科博士辩论。百上加斤,让人不堪重负。我站起来,走到窗边,“别欺负病人。”
大我三岁的家明是家里的黑羊。父母一直想让他继承事业,从事外交工作,可是家明忤逆他们的意愿,去读了医科,做了医生。古人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又说,道不同,不相与谋。从阶级观点看,我们在思想意识形态内有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从小不睦。
“我知道爸爸妈妈不在,特意来找你。”
“未请教何事?”
“明芳这个月要结婚了,你可知道?”
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要来向我宣布这件事情。我对明芳的一片心意,家明是看在眼里的人。“所以你来嘲讽我?”
他有一点停顿,想一想,“现在看来,是要这样做了。”
“出去。”我说。
我听见家明关门的声音,坐下来,打开桌上放的法文版的《世界报》:地震后的救灾,法国全境劳工待遇保障有待提高,喀麦隆航空与法国政府再起争端……居然没有一条是好消息。
手机突然响了,我看看号码,是旭东。
“家阳,我的那个标投中了,我老爸对我的表现非常满意。”
“恭喜。”终于有好消息。
“哥哥怎么谢你?”他鬼鬼地笑出来。
“怎样都行。”
“你擎好儿吧。这个周末,哥送你一份大礼。”
初生的婴儿都是赤裸的,身上仅有的“衣服”是薄薄透明的皮肤,像没有级别的制服,不分高低贵贱。
可这种平等仅仅是短暂的一瞬。命运注定那些婴儿在之后的人生中有人锦衣玉食,有人窘迫地讨生活。
天之骄子的程家阳因为情感上小小的波折折磨自己,寻死觅活;而我此时为生计发愁,筹划着如何尽快地弄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熬过难关,不计较方式,只要尽快。
所幸的是,难题不仅我有,“倾城”神通广大的大班茱莉娅姐姐也在发愁:一个不小心,麾下的一队小姐被新开张的同行拉走。他现在将指甲刀在小指上磨得飞快,眼睛斜斜瞪着,恶狠狠地自言自语:“老话说得好,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我在吧台领了酒水的提成,看着他,心里想,这人现在也是恨得口不择言了,居然把自己也骂了进去。
“飞飞。”他叫住准备离开的我,“慢走一步,姐姐有话跟你说。”
人不会无端犯错,时间、地点合适以及措手不及的意外,再加上一点点加速反应的催化剂,渐渐将你拖入深渊。
茱莉娅姐姐便是这适时的催化剂。
“帮姐姐一把,应付一个大主顾。”
原来有人收购初夜。
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初夜是甘美的礼物,而我已经过了这人参果般的年龄。
不过——
“信誉问题,我不能让他们看我的笑话。你帮姐姐一把,六万块,全是你的,我分文不取。”
六万块。
我皱眉,为这笔不大不小的财富而惴惴不安。茱莉娅姐姐却会错了意,只当我是犹豫不决。他一把握住我的手,瞬间就几乎泪眼婆娑。
“飞飞,你说,你来这儿以后,姐姐还算疼你吧?你不高兴做的时候,姐姐逼过你没?你那次大姨妈来,姐姐还把自己的卫生巾借给你。”
我连忙说:“您请打住。您拿卫生巾也是当手帕用。行了,这事我可以做,不过,我有两个条件。”
“跟姐姐说。”
“姐姐,我想先要钱。”
“早看出来你这孩子有出息。没问题。下一个。”
“那个,我不会。你跟我讲讲技巧。”
茱莉娅见我同意,事情基本搞定,仿佛去掉一大块心病。他抚摸我的脸,看着我的眼,微微笑,“什么技巧?你身上的那层膜比什么都重要。A片里的,都是花哨的把式,没什么实际操作价值。但我告诉你两件事,小飞飞,”他说到后来,声音渐低,样子好像吉卜赛的巫师,“不管是什么样的臭男人,这一夜对你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疼是难免的了,不过,你也要享受,记住,性爱对女人来说,更奇妙。还有,看他的眼睛,一直看他的眼睛,他进到你的身体里,你就看到他的眼里去。不吃亏。”
旭东是有处女情结的人。他这样的花花公子最难忘的仍是初中时第一个上床的姑娘。他说,女孩子流血的时候,也流眼泪,哭着说:“慢点,不行,不行,疼……”他再没听过那么好的叫床的声音。他说,他后来还经常去看那个姑娘,她结婚结得早,现在都是孩子妈了,现在看来,比起他的那些莺莺燕燕,她的样子也太普通了些,不过,她的身体,仍是让人怀念。
我不太愿意回忆起自己的性经历。我有过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大学时候的同学,还有一个是酒吧里认识的华侨ABC女郎。清纯的,冶艳的,女人不过如此,也都无疾而终。我做爱的时候,很难做到投入。在我眼中,她们都是傅明芳。爱一个人若至于如此,像我这样再产生恨,也不足为奇了。
我不想她过得幸福,我但愿她陪着我不幸;我不想她面带微笑,我但愿她像我一样冷若冰霜;我不想她婚典成功,高朋满座,我但愿在这场婚礼上,会有一场小小的、恰到好处的灾难,花园变成孤岛,只剩下我跟傅明芳。
可是,在傅明芳与周南豪华温馨的婚礼上,美丽的新娘子笑逐颜开地应酬着出席的嘉宾,此时天气晴好,万里无云,绿草茵茵的花园里弥漫着香水百合的味道。长桌被拼成马蹄形,象征幸运。绅士淑女衣香鬓影,小声地谈话、问候与祝福,上好的袍子,布料窸窣的摩擦声。
我喝了些香槟,终于傅明芳与周南走近我。我呈上母亲选定的礼物,然后握着他们两个人的手,兴高采烈,由衷地祝福说:“我但愿你们幸福,百年好合。”
“谢谢,谢谢。”两个人一起说,还真是夫唱妇随。
酒宴开始。不是自助餐。西式佳肴,一道一道地上,菜式很一般,酒却是好酒,我喝得很多。听见坐在斜对面的刘公子说:“家阳真是好酒量。”
“酒是好酒,适合浇愁。”身边的女孩说话。
我转头看看她,这张面孔,明明是陌生的,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时女孩膝上的餐巾掉了,我帮她拾起,她穿着白丝绸裙子,将餐巾放在膝上,因为滑,竟又掉了。我再帮她拾起,女孩微微笑,“真是外交官的风度。”
我意兴阑珊,不愿意应酬。
终于熬到有人退席,我紧随其后,准备离开。明芳已经换上浅紫色的小洋装,头发盘起,露出美丽的颈子,在花园的一角招呼客人。
我觉得意气上涌,看着她,只看着她,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去,拽住她的手,望定那一双翦水瞳。为什么我要伪装成谦谦君子?为什么我不能做回自己?我大声地说:“明芳,我爱你。我要你跟我在一起。”
她落泪,扑在我的怀里,小声呢喃:“家阳,你的这句话,我等了多久。”
然后我们抛弃这里的一切,我们远走高飞。
可是,青天白日,童话没有选择在这里发生。我仍然躲在自己华丽虚伪的盔甲里,走过去,握周南的手,抱住明芳,在她耳畔说:“你要过得幸福,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不知道有没有人感动。当我自己走出婚礼现场时,眼睛是湿润的。我打电话给旭东,他答应今夜要送我一个足够销魂的礼物。我说:“我要,现在就要。”
“现在?大白天的?”旭东在电话的另一边哑然失笑,“你还真有雅兴。”
六月里某个星期日,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下午三点钟不到。北方的这个繁华都市,有人结婚,有人出游,有人工作,有人准备与陌生的处女做爱。
第三章 Les interpretes
我在指定的宾馆找到指定的房间,用副卡开门进去。
屋子很是豪华浪漫,家具都是浅蓝色的,滚着淡淡金边。房间中央的一张小圆桌上放着一大捧妃色玫瑰,鲜嫩可爱。微风从窗外吹来,吹散玫瑰的淡淡花香,吹起浅蓝的窗幔,还有同色的床帷,圆形的大床在下午的阳光下,安静,典雅,不见丝毫情欲的味道。
谁说钱是王八蛋?钱能买来最可爱的东西。
浴室里有水声,男人在洗澡。想到这,我的心就很难继续镇定了。
有钱的男人。这由他随意扔在地上的西装的每一颗纽扣、每一条线都看得出来。我拾起他的衣服,看一看,男人不胖,这很好,压在身上不会很沉。
我走到窗边,看外面的大海,天空般的颜色,明亮,晴朗。
水声停了,男人从里面出来。
我没回头,继续看着外面的大海,看向更远的方向。我二十年的人生里,第一次丧失勇气。
我不想说话,也不知该如何动作。如果这是一个熟练的嫖客,他应该知道如何引导初来乍到的妓女,总有某种方式,残忍的或是温柔的。不应该由我来考虑。
我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看见年轻的女人站在窗边。不见正面,可黑色的长发让我想起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那个人,顽皮活泼,聪明搞笑,身上有让人艳羡的勃勃生机。
我其实不知道如何应付这种情况,只好说:“嗨,你要喝点什么?果汁,香槟还是茶?”
我看见她慢慢转过头来,然后,我们都愣在那里。
她先是看了看手里的门卡,又看了看我,确定没有走错房间。她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巴,又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她此时脸已经飞红,她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终于快步向门口走去。
在菲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伸手拽住了她的小臂。她低着头,不看我。我的心情也是复杂的,我在今天不想孤独。我轻轻说:“既然来了,就留下来。”
没有人知道,菲此时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后来我问她,她说她忘了。
她仍是不愿看我,像是安静地作了深呼吸,然后脱了自己的鞋子,坐到窗台上。她穿的是一双纤细的蓝色的高跟鞋,她一定是累了。
我们都有片刻的沉默。然后,我对她说:“看到是我,你意不意外?”
她没说话。
“我也不知道是你。这是,”我思考措辞,“朋友的安排。”
“那你意不意外,为什么是我?”菲到底是菲,她擅长与人针锋相对。
我点点头,我承认,我很意外。
“我在夜总会见到过你。”
“哦?”我不常出入那种地方,居然被她看到,这样想来,难说不是缘分,“我是什么样子?”
“烂醉如泥。”
“说些什么?”
“一个女人。”
“她今天婚礼。”
“难怪。”她终于看看我,几乎是怜悯的,“所以要发泄?”
我无法回答。答案已然明显。
“你呢?”
“你问我,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是。”
菲轻轻笑了,那不是我认识的她的样子,那种笑,秋天的瘁草般,苍凉,渺茫。
“钱。”
“钱?”
“否则是什么?”她继续看向窗外,“我需要钱,着急的时候,得到这个差事,赚钱赚得蛮快,数目也不少,当然了,说是不少,也不可能入你的法眼。所以我来这儿。没错,很意外遇见你。”
“你愿意给我多长时间?”我问。
“不知道。到你满意?”她自知说得轻佻了,摇摇头,掩饰局促,“我没有别的安排。”
我走过去,在她旁边俯下身,“之后就让我们忘了这件事情。但这个下午,我们好好度过,行不行?”
她看我。
我们离得很近,感觉得到对方的呼吸。菲很香甜。我看得见她细致的皮肤,我的手贴在上面,轻轻抚摸。这个女人的一双眼,猫儿般的一双眼,褐色,透明,渐渐蒙上情欲的气息。
可身体仍然有些僵硬。
我揽过她的腰,贴近自己。我在她的唇上轻轻滋润,然后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我们的嘴巴纠缠在一起。我突然觉得这嘴巴和这丁香小舌有些熟悉,我想起某个混乱的夜,未完成的艳遇。我看看她,又看看她,我笑起来,“是你?”
“是我。”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们尚着薄薄衣衫的身体严丝合缝,“小哥哥。”
是允诺,还是诱惑?我为此热情激荡。我褪去她的衣服,亲吻她的脖子、锁骨,我含住她的乳头,轻轻啃咬、吸吮,直到那里变成深红的玫瑰色。
她突然就抓住了我的手,什么也不说,看着我,看着自己的身体。她害怕了。菲也害怕了。我收回手,我们不急于一时。
我将她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然后我脱掉浴袍,当我赤裸的身体慢慢欺近她的时候,她半坐起来,推我的肩,“让我看看。”
菲的手和眼缓缓扫过我的身体,然后,她突然上来,含住了我的乳头。吸吮,啃咬,像我刚才对待她一样,不过,她更用力,她对我心无怜惜。后果是,我这里开始疼,而下面却胀得不能再忍受,她柔软的身体有意无意地摩擦过我的身体,这让欲火中烧的我最终决定彻底结束这场浪漫。
我扑倒她,用力推入她的体内。菲已经被自己的激情润滑,而我被她严密地包裹,却因为遇到阻碍,无法前进。
她用手臂支起身体,慢慢坐在我的身上,大腿绷直了,渐渐下滑,我抱着她的腰,向上迎接,在奋力的冲刺下,我终于成功。我感到有湿滑的液体流下,是菲的血,处子的血,不容争辩的事实。我因此更加兴奋,更深入更快速地刺入。可是,令我更兴奋的却是坐在我身体上的菲的脸。她漂亮年轻的面孔几乎因为疼痛而扭曲,可是,她的一双猫儿眼直视着我,望进我的眼里,望进我高潮迸射时的灵魂里。
我本想在那一刻撤出,可她却夹紧了身体,我想这可能会给她带来麻烦,却只叫得出她的名字,我说:“菲,菲……”可她最终将额头点在我的唇上,轻声说:“嘘,嘘,嘘……”
这次性爱意义重大,下午的阳光里,玫瑰气味的海风中,我们同时到达高潮。
自那时起,她是我的菲。
很疼。不过不至于像书上或电影里那样,女人一定要哭出来。我没有哭。但我看着程家阳,这个不耽于肉欲、却称得上技巧娴熟的男人,过程的始终,我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杏子的味道。我疼痛,我被他弄得混乱,可我记得大班茱莉娅的话,我看着他的眼。我有一些奢侈的愿望,我但愿他会因此而记得我。
事后,我没有立即离开。我在浴室里洗澡。程家阳坐在外面。
“疼吗?”他问。
“不。”
“饿吗?”
“有点。”
“想吃什么?”
“面条。”
“你想我叫东西上来,还是我们出去吃?”
我没说话。之前,我们已达成共识,所有的事情,不走出这个房间。
我说:“你说什么?”
“啊,没什么,你想吃面条,什么口味的,我叫上来。水果呢,你喜欢什么,草莓,还是芒果,还是西瓜……”他醒悟了自己的口误。
“炸酱面。”我说,“扣一个煎鸡蛋帽子,两个,两个。”
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桌子上已摆好了食物。我的腰还酸疼,不过我不想让他看出来,我挺胸抬头地走过去,我说:“好极!”热腾腾的炸酱面,煎得外焦里嫩的鸡蛋,还有一小罐橄榄菜,这是给我的。此外,还有一篮子的水果,一瓶红酒,我大口吃炸酱面的时候,程家阳就着红酒,吃他的牛排。
“好吃吗?”
他问我。
我点头,不太有时间回答。
“你吃得了吗?”
“你都叫上来了,我争取吧。”
“别勉强自己。”
我笑起来,抬头看着他,“你想吃?”
他放下手里的刀叉,“你吃得可真香。”
相信我,对女孩,这不是恭维。
我放下筷子,“我吃不下了。”
“是吗?”他走过来,坐在我椅子的另一边,“那我尝尝。”
说着,就用我的筷子夹面条吃。
“一般啊。”他说,“也没什么味道。”
“你不吃就还我。我吃着可香了。”
“你不信?……”
下一秒钟,程家阳用自己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嘴。我只感觉他觊觎我的面条,如何想到这用心险恶的勾当。可是,他的舌头,真是销魂,灵活地在我的嘴里上下翻飞。以前还真是小瞧了他,我只以为我会“倾情一吻全家死”。
我挣扎着在果篮里摸到两粒草莓,又挣扎着跟他分开小小距离,将草莓放到我跟他的口中。
“这样味道好。”
“草莓有籽啊。”
接下来的事情,我就印象不深了,我的身体还是疼的,可还是跟程家阳做了一回。就在餐桌旁,我坐在他的身上,手臂向后,支起身体。他一下一下地撞击,我的手把草莓和芒果按得稀烂,高潮的时候,我一下子把红酒扫到了地上。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我听见程家阳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说:“菲,谢谢你。”
天擦黑的时候,我离开那家宾馆,坐车回城。腰有点疼,我把腿蜷起来,下巴垫在膝盖上。车子沿滨海路行驶,看得见模糊的海岸线。海风吹进来,带来小小细沙,我心里低低地重复一个人的名字,程家阳,程家阳。
菲穿好衣服、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我并没有别的企图,像她说的那样,我知道她需要钱,就从钱夹里拿了三千元钱给她。
她看看那一沓钞票,又看看我,“我拿到钱了。”
我说:“不,这,我。”实际上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是为了后来那一次?”她问。
我点头,点了头又摇头。
“算了,买一赠一吧。”
“不要那样讲。”我说,知道她终究不会收这钱了,但我有一件事情很想让她知道,“跟你在一起,我非常愉快。”
“我也是。”她拉开门。
“如果有什么困难,请来找我。”我说。
“再见。”
然后她离开了。我转身看,偌大的房间,被我们玩耍得混乱不堪,被褥凌乱,浴衣靠枕散落一地,浸在打翻的红酒里,颜色鲜艳的草莓和芒果被压得稀烂,汁液顺着浅蓝色的桌布一点点滴下来。
我眼前浮现菲的一双猫眼,她坐在我身上时倔强的激情。我们刚刚是何等忘我。
而此时,我一转身,便开始思念。
窗外是模糊的海岸线,海风吹来,带来小小细沙,我心里低低地重复一个人的名字,菲,菲。
“家阳,你今天气色不错啊。”
“是吗?昨天是睡得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