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的生存环境激发了老舍特有的幽默天赋,使老舍成为文学个性独特的小说家。
老舍在伦敦先后居住过几个地方,其中居住时间最长的是圣詹姆斯花园三十一号的旧居。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英国遗产委员会将这里列为“英国遗产”,挂牌保护起来。这是中国作家在英国的旧居中第一个被挂牌保护起来的。
清苦的旅英生涯
1924年秋天,老舍远赴英国,开启了近5年的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生涯。
老舍在英国的生活,可以用清苦二字概括,名义上是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华语讲师,其实不过是一名廉价的“打工仔”:每周20个课时,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10点到下午7点;学生五花八门,从十几岁的孩子到70多岁的老叟,应有尽有;教学工作繁重而枯燥,所得到的回报,仅是250英镑的年薪。当时,一个普通的英国大学生每年至少要花300镑,而牛津剑桥等名牌大学的学生则要花四五百镑或五六百镑。靠每月20来镑的收入,老舍既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又要供养远在国内的老母,难免捉襟见肘。
1924年老舍在英国伦敦大学任教时的照片
工作两年之后,老舍给学校写信要求增加工资,信中这样写道:“到学期末,我在本校已工作两年,根据合同规定,我提请你考虑给我增加工资。对于工作,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管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只要是学生愿意学的课程,我都教了,现在250镑的年薪,不足以维持我在伦敦的生活和赡养我在中国的寡母。如能应允提高工资,本人将不胜感谢。”由于老舍出色的工作表现,他的年薪由250镑提高到300镑,但区区50镑的加薪,不足以从根本上解救老舍经济上的困窘。为了增加收入,老舍利用假期辅导个别学生中文,按学校规定收入归自己。此外,他还有过两次额外的收入,一次是到BBC电台播音,得到了3镑多的报酬;另一次是录制灵格风唱片,得到了30镑的报酬。这些收入对于老舍虽然不无小补,终究是杯水车薪。
老舍伦敦时代的友人宁恩承这样描绘他:“一套哔叽青色洋服长年不替,屁股上磨得发亮,两袖头发光,胳膊肘上更亮闪闪的,四季无论寒暑只此一套,并无夹带。幸而英国天气四季阴冷,冬天阴冷时加上一件毛衣,夏季阴冷时脱掉一件毛衣也就将就着过去了。”“老舍以250镑,既要保持自己的灵魂和身体不分家,又要寄钱回北京奉养老母,自然要顾此失彼,顾彼失此。”老舍的胃溃疡病,就是住公寓时落下的,发作时到一家叫“上海楼”的中餐馆吃一碗价钱仅值一先令的最便宜的汤面,疼痛就能减轻。然而,就连这么廉价的“特效药”老舍也不敢随便吃。回国的时候,老舍穷得连一张最便宜的三等舱的整船票都买不起,只好先到新加坡,在那里教书,挣到了钱再走。
然而对于老舍这样的人,贫穷所带来的心灵的创伤,远远超过身体的折磨。老舍曾不止一次向宁恩承诉说自己住公寓时,因“穷酸”而受侍女奚落的故事。
如果说囊中羞涩将老舍的异域业余生活限制在读书、爬格子上,英语能力的低下,则将他隔在了英国社会之外。老舍22岁时才开始学英语,已过了最佳的学外语的年龄。起初是在北京缸瓦市基督教堂办的一所英语夜校业余学习,后来利用业余时间到燕京大学旁听过一段时间英文,学习条件可想而知。老舍的英语一到英国就露了馅,用他自我解嘲的话说,就是“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那口古怪的英语一定把大英帝国的海关官员骇得不轻,结果吃了一个“只准停留一个月”的签证图章,差点耽误大事。后来老舍授课之余大量阅读英国文艺作品,英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属于哑巴英语。受制于东方学院华语讲师的饭碗,老舍身在英国,却没有多少机会讲英语,一天到晚重复那些简单的北京官话,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进入了一个文化的“国中之国”,打交道的除了东方学院教汉学的同事、学汉语的学生,研究中国学问的汉学家,就是自家同胞。
老舍在旅英期间创作的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
知性与感性
在《英国人》里,老舍这样抨击英国人:“据我看,一个人即便承认英国人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据老舍的观察,“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国的规矩,而是一见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象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有另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天气”;并且,“除了规矩而外,英国人还有好多不许说的事:家中的事,个人的职业与收入,通通不许说,除非彼此是极亲近的人。一个住在英国的客人,第一要学会那套规矩,第二要别乱打听事儿,第三别谈政治,那么,大家只好谈天气了,而天气又是那么不得人心。自然,英国人很有的说,假若他愿意,他可以谈论赛马、足球、养狗、高尔夫球等等;可是咱又许不大晓得这些事儿。结果呢,只好对愣着。对了,还有宗教呢,这也最好不谈。每个英国人有他自己开阔的天堂之路,趁早儿不用惹麻烦。连书籍最好也不谈,一般地说,英国人的读书能力与兴趣远不及法国人。能念几本书的差不多就得属于中等阶级,自然我们所愿与谈论书籍的至少是这路人。这路人比谁的成见都大,那么与他们闲话书籍也是自找无趣的事。多数的中等人拿读书——自然是指小说了——当作一种自己生活理想的佐证。一个普通的少女,长得有个模样,嫁了个驶汽车的;在结婚之夕才证实了,他原来是个贵族,而且承袭了楼上有鬼的旧宫,专是壁上的挂图就值多少百万!读惯这种书的,当然很难想到别的事儿,与他们谈论书籍和捣乱大概没有甚么分别。中上的人自然有些见识了,可是很难遇到啊。况且这些有见识的英国人,根本在英国就不大被人看得起,他们连拜伦、雪莱和王尔德还都逐出国外去,我们想跟这样人交朋友——即使有机会——无疑的也会被看成怪物的”。这些话都说得很到位,统统击中了英国人的要害,然而明眼人也可以从中读出一种苦涩的味道。老舍看英国的眼光中显然多了一点东西,也少了一点什么。贫家子弟的身份和寂寞的异域生存处境,决定了老舍感知英国的方式,不可能像那批得风气之先的留欧精英那样舒适自在,而处处带着局外人的挑剔。丁文江笔下人情淳厚的司堡尔丁小镇、徐志摩笔下的与英国文化名流的交往、费孝通笔下的智趣横生的英国学术沙龙,在老舍的笔下是看不到的。
老舍在旅英期间创作的长篇小说《赵子曰》
值得一提的是,老舍与英国的隔膜,更有深层的心理原因。众所周知,老舍的父亲舒永寿死于洋鬼子之手: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舒永寿作为满洲八旗“正红旗”的一员下级旗兵在保卫皇城的巷战中牺牲,当时老舍尚在襁褓中。洋鬼子的罪恶通过母亲的反复讲述牢牢嵌进老舍的童年记忆,老舍后来说:“在我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神拳〉后记》)这个杀父之仇对老舍一生影响至深,潜在地制约着他对西方文明的看法。
《二马》是老舍旅居英伦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由于前述的各种原因,老舍身在伦敦而被隔离在英国社会之外,宛如置身于一个无形的玻璃罩内,对于英国的评判因此只能依赖知性的概念和本能的情感,这个弱点在《二马》的写作中充分暴露出来。
伦敦的天气也忙起来了。不是刮风,就是下雨,不是刮风下雨,就是下雾;有时候一高兴,又下雨,又下雾。伦敦的雾真有意思,光说颜色吧,就能同时有几种。有的地方是浅灰的,在几丈之内还能看见东西。有的地方是深灰的,白天和夜里半点分别都没有。有的地方是灰黄的,好像是伦敦全城全烧着冒黄烟的湿木头。有的地方是红黄的,雾要到了红黄的程度,人们是不用打算看见东西了。这种红黄色是站在屋里,隔着玻璃看,才能看出来。若是在雾里走,你的面前是深灰的,抬起头来,找有灯光的地方看,才能看出微微的黄色。这种雾不是一片一片的,是整个的,除了你自己的身体,其余的全是雾。你走,雾也随着走。什么也看不见,谁也看不见你,你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哪儿呢。只有极强的汽灯在空中漂着一点亮儿,只有你自己觉着嘴前面呼着点热气儿,其余的全在一种猜测疑惑的状态里。大汽车慢慢地一步一步地爬,只叫你听见喇叭的声儿;若是连喇叭都听不见了,你要害怕了:世界已经叫雾给闷死了吧!你觉出来你的左右前后似乎都有东西,只是你不敢放胆往左往右往前往后动一动。你前面也许是个马,也许是个车,也许是棵树;除非你的手摸着它,你是不会知道的。
这是一幅精微绝伦的雾都景观,在展示老舍过人的观察力和描写力的同时,也证实了老舍对伦敦自然景物熟悉的程度。海外老舍研究专家李振杰曾根据《二马》里写到的伦敦景观,逐一做过实地考察,结果发现,《二马》中几乎所有伦敦地名都是真实的。在《老舍在伦敦》一书中,李振杰这样写道:“可以说《二马》中画出了一幅真实的伦敦地理环境图。小说中一共出现了近40个地名,其中有街道、大院、车站、码头、展览馆、教堂、公园、河流等。这些地名绝大部分都是真实的,经得起核对。小说中对这些地方的描述,方位清清楚楚,在60年前的伦敦能找到,在今天的伦敦也能找到。这些地方大部分分布在伦敦市区,只有伦敦码头和韦林两处离市区较远。个别地名比较模糊,但根据小说描述的方位,可以找到真实的地方……小说中人物活动的几条路线也是真实的,有的是步行,有的是乘车,但都符合伦敦的实际情况。”背景如此真切,生活于其中的英国佬却如此概念化,证明老舍对英国的了解很不平衡,知性大于感性,环境胜于人。
老舍在旅英期间创作的长篇小说《二马》
幽默的得与失
有人断言:老舍能成为一名作家,是孤寂清苦的旅英生活逼出来的;老舍自己也承认:“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了个小说家。”(《我的创作经验》)这至少说中一半实情。异域的生存环境促使老舍成为一名小说家,更确切地说,异域的生存环境激发了老舍特有的天赋,使老舍成为老舍那样的小说家。老舍旅英时期的3部长篇小说尽管在取材、人物、结构、语言上存在着差异,却有一根红线贯穿始终,那就是幽默。正是这种幽默,把他带到文学创作的路上;这也表明,尽管老舍拥有不亚于一般作家的良知、思想和悲悯情怀,然而其真正的过人之处,却是幽默的天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会开玩笑”。擅长什么,显摆什么,这本是人之常情,到了异国他乡,在孤独寂寞的刺激压迫下必然会膨胀放大,玩幽默于是成为老舍排遣乡愁、维持精神平衡的重要砝码。
受家庭出身、知识背景和性格气质上的限制,老舍身上缺少一种鲁迅那样的文化超人与思想家的气度,写小说并不是出于什么高迈的理想和使命感,而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就像老舍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中说的那样:“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但是这种“玩玩”一旦弄出点名堂,就会严肃起来,变成一种安身立命的事业。在准备极不充分的条件下,老舍率尔操觚,一上来就写长篇小说,居然一炮走红,靠的就是搞笑的绝活。
《老张的哲学》对京城恶棍老张的“钱本位”哲学作了淋漓尽致的嘲讽。老张是北京德胜门外一所“公私立官商小学堂”的校长,身兼兵、学、商三种职业。小说尽管对老张的恶行进行了充分的揭露,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寄予同情,然而推动小说发展的,却是各式各样的笑料。比如老张脸上那只“像柳条上倒挂的鸣蝉”的鼻子,和那张“最容易错认成一个夹陷的烧饼”的薄嘴,就引起老舍极大的兴味,重笔描写之后犹嫌不足,继续发挥:“批评一个人的美丑,不能只看一部而忽略全体。我虽然说老张的鼻子像鸣蝉,嘴似烧饼,然而决不敢说他不好看。从他全体看来,你越看他嘴似烧饼,便越觉得非有像鸣蝉似的鼻子配着不可。”在《老张的哲学》里,“可笑”是故事发展的第一动力,正如老舍自白的那样:“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充分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苦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我怎样写〈大明湖〉》)
这种“幽默先行”的创作态度表明老舍的精神结构中尚缺少一种高屋建瓴的制衡,笔走偏锋也是难免的。这种走偏中,显然有搞笑冲动的推波助澜。
《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尽管在世俗社会获得成功,批评界对此却有很大的保留。比如胡适对老舍作品的评价就不高,认为老舍的幽默是勉强造作的;朱自清在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老舍过于夸张的毛病:认为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中,“‘发笑’与‘悲愤’这两种情调,足以相消,而不足以相成”。对此老舍的回答很中肯:“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有的人天生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点,尚无大毛病……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得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确实,在那个严峻的时代玩幽默,本来就是一件不讨好的事,更何况,这是在孤独的异国他乡;当然,这一点只有经历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当幽默成为寂寞清苦的异域生活不可缺少的补偿时,必然会变形扭曲,而笑料的过度开采,肯定会降低它的纯度,落入“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的陷阱。然而对于老舍这样一介寒士,在冷漠的异域打发日子,何以解忧?唯有幽默!从这个角度看,倒是那些指责老舍玩弄幽默的人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老舍旅英时代的小说创作得之于幽默,也失之于幽默,这是初出茅庐弄文学的人不可避免的过程,证明艺术上的成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回国后受国内文坛思潮的影响,老舍有意改变写作路子,放弃幽默,写出了《大明湖》与《猫城记》这两部十分严肃的作品,可是艺术上并不成功。正如他后来自剖的那样:“朋友们常常劝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谢,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讨厌。可是经过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擦粉的小脚娘。”(《我怎样写〈猫城记〉》)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英国众多的作家中老舍为什么对狄更斯的作品情有独钟:“我是读了些英国的文艺之后,才决定来试试自己的笔,狄更斯是我在那时候最爱读的,下至于乌德豪司与哲扣布也都使我喜欢。这就难怪我一拿笔,便向幽默这边滑下来了。”(《鲁迅先生逝世两周年纪念》)他乡遇知音,使他产生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老张的哲学》的问世,可以说就是狄更斯的《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匹克威克外传》示范的结果。这两部小说结构松散,风格幽默,作为初写小说的老舍的模本,真是太合适不过了,它们鼓励老舍放胆纵笔,施展自己的搞笑看家绝活。英国文学史家艾弗·埃文斯这样评论《匹克威克外传》:“喜剧因素从来就不是附加上去的,因为它是喜剧的生活观的一种不费力的表现。狄更斯仿佛特别以一种逗乐和夸大的方式看待事物”。《英国文学简史》这番话也可以挪用到对《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的评论上。
《光明日报》(2019年05月03日05版)